是負有公文處理責任的受文機關,是公文的主要受理機關。
簡稱文號,又稱公文編號,是發(fā)文機關同一年度公文公文排列的順序號,由發(fā)文機關代字,年份和序號組成。
是指下級機關向所屬上級機關呈送的公文,主要有報告,請示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