又稱合議制,是指國家最高行政權不是集中在國家元首或政府首腦一人手中,而是由議會產生的委員會集體行使的一種政權組織形式。
是由若干個成員國聯合組成一個統一國家,聯邦政府是國際法的主體。聯邦制國家的各個成員國政府則享有由憲法規(guī)定的自治權。
通常是由若干個行政區(qū)域單位構成的單一主權國家。單一制國家實行中央控制,地方政府在法律上只是中央的分支機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