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)假冒他人注冊商標罪。 (2)故意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。 (3)非法制造、銷售注冊商標標識罪。
為制止侵權行為,在證據可能滅失或者以后難以取得的情況下,商標注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可以在起訴前向人民法院申請保全證據。